关于组建商学院各学生运动代表队队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30 点击量:2078


各位同学:

推动和发展学院体育运动,营造一个和谐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丰富学生业余生活,并给学生搭建一个充分展示才华和特长的平台,经学院研究决定,组建学院各学生运动队,通过训练、比赛和表演,宣传体育团队精神等功能。推广全民健身计划,促进学校之间的交流,树立学院良好形象。在学生中也起到以点带面,带动全院师生参加体育锻炼的作用。同时也是为参加全省乃全国大学生各种赛事做好准备。

一、代表队队员的条件

1、我院在籍学生,身体健康者。

2、思想品德好、作风顽强,能吃苦耐劳,具有拼搏精神。

3、专项技术突出,身体素质条件好,有培养前途者。

4、各门课程考核及格,未受任何纪律处分者。

二、代表队队员的选拔及要求

1、凡符合代表队队员条件的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代表队的选拔,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代表队的选拔与审批严格把握标准。选拔结果张榜公示并报教学事务部备案。

2、选拔进入代表队的学生,应保证在代表队正常的训练、比赛或表演,服从管理,刻苦训练,力求达到训练和比赛的各项要求。凡因表现不好、训练不刻苦、组织纪律差、受学院纪律处分的,主教练有权对其调整出代表队。

3、代表队的人数要求,原则上按报名参赛或表演人数组建训练,严格控制队员人数,若有变动增加必须上报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部审批,教学事务部备案方可实施。

三、组队目标

提高和加强学生的身体素质、技术素养、吃苦耐劳,勇敢顽强的拼搏精神,增强队员实力,促进球队的发展,争取早出成绩好成绩。通过训练,培养学生的意志、品质和对体育活动中的兴趣,建立积极参与的团队合作精神。

、组建队伍

1、学院学生足球队(男子)

2、学院学生篮球队(男子)

3、学院学生篮球队(女子)

4、学院学生健美操队(男女)

5、学院学生国标队

6、学院学生武术队(男女)

7、学院学生舞龙舞狮队(男龙、女龙)

8、学院学生排球队(男队)

五、代表队队员的待遇

凡入选为学院正式代表队队员,经教学事务部备案者,在训练期间,可享受以下待遇:“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学生运动队因比赛耽误的课程的管理规定”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运动队常规管理办法”相关待遇。对于代表队队员因各种原因中途退出代表队者,从退队之日起,以上待遇即行终止。

六、选拔时间及地点:

1、学院学生男子足球队:20121031下午1710 (足球场)

3、学院学生男子篮球队:20121031下午1710(足球赛边篮球场)

4、学院学生女子篮球队:20121031下午1710(足球赛边篮球场)5、学院学生健美操队(男女):20121031下午1710(看台下1号练功房)

6、学院学生国标队:2012117下午1500(看台下1号练功房)

7、学院学生武术队:2012112,下午17:10(田径场)

8、学院学生舞龙舞狮队:2012111下午1710 (田径场)

9、学院学生排球队(男队):2012112,下午17:10(排球场)

七、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队队员基本情况表(附后)

八、若有疑问咨询电话是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8311095。

附件:基本情况表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