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集团“光影之声”摄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06 点击量:2269


各院(系)、部门:

为突出展现学院校园风光、辛勤工作的教职工和在校大学生绚丽多姿的校园生活,同时为广大摄影爱好者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根据集团“光影心声”摄影比赛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在学院开展参加集团摄影比赛的活动。具体如下:

一、活动主旨

以“光影之声”为主题,鼓励教职工、学生通过摄影作品集中展现学院暮秋时节迷人的校园风光,展现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生动画面,展现本学院绿化美化工程、校园文化建设(校风、教风、学风及学生文娱活动等)方面取得的各项成果,体现广大师生爱岗敬业,团结友爱,乐于奉献,勇于争先的积极精神面貌。

二、参赛对象

商学院全体教工和学生均可参加。无需报名,提交参赛作品即获参赛资格。

三、参赛作品要求及投递方式

(一)作品要以商学院为表述对象,内容为美丽的校园风光和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花草树木、鱼虫鸟兽,文娱活动、学习生活以及一切展现校园风光、学生风采的人文景观)、教师教学等。

(二)作品必须是20121120121210期间完成的原创作品,谢绝以往参赛作品及在其它公开比赛中获奖的作品,谢绝电脑合成或改变原貌的参赛作品。

(三)作品必须是数码作品,采用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MB,且单个作品或系列作品必须附以名称,并注明采景地点、作品描述(文字)和相关的标签。

(四)所有作品于1210日前提交到党委工作部孙贤平(工会委员)处进行初选,投稿电子邮箱:sxydwgzb@163.com之后学院将统一提交到集团编辑部。作者提交作品时,应在电子档文件中,附带标注所在单位、部门、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各单位选送参赛作品数量的要求:

每位参赛作者选送作品不超过3幅。

(六)参赛作品可以适当进行PS修改(不包括合成和多次曝光等),但是必须保持摄影的基本性。

(七)作品必须为原创,如有抄袭或任何版权争议,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四、奖项设置及评奖办法

(一)本次摄影比赛设集体奖和个人奖

1、集体奖

优秀摄影作品单位一个,摄影比赛最佳组织单位1个。

2、个人奖

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创意奖5名;优秀奖20名。

(二)所有摄影作品经初选后提交至《方向》编辑部,将由集团领导和摄影专业人士组成的评审团进行评选。最终评奖结果将综合各方面评审意见后确定,于《方向》刊出并进行表彰。

五、时间安排

(一)作品评选阶段:1231日前

(三)作品展示及获奖表彰阶段:20131月—3

六、作品处置及责权

(一)所有提交的参赛作品不予退还,参赛作品的真实性以及所涉及的版权等法律责任由本人负责。

(二)学院、集团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包括公益出版、展览、专题CD、专题网站使用等,不支付稿酬。

 

特此通知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