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3-04 点击量:1346
各教学院、系:
学院近期接到《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评选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有效推动我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更高质量发展,现就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主要是自2009年以来在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通知要求,我院可推荐1个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2名先进个人参评,先进集体以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为主,先进个人各教学院(系)、就业指导中心均可以推荐一名教师参评,学院将组成专家组综合考评后最终确定两名推荐参评省级先进个人。具体推选条件详见通知。
二、各教学院、系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日常工作进行公开公正的评选。
三、请各教学院、系务必于
四、对受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分别授予“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工作单位”和“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对获奖集体颁发证书和奖牌,对获奖个人颁发证书。
五、各教学院、系在组织评选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请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
联系人:闫卓慧、李京洋
联系电话:0871—68358684(内线8684)
电子邮件:ynnubsjiuyeban@126.com
附件:1、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二○一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