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次课题分为年度课题、专项课题两大类:
(一)年度课题
设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培育课题共4个类别。对重点课题予以经费资助,计划立项30项,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培育课题研究经费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少于0.5万元。
(二)专项课题
设立思政专项、科学教育专项、人工智能教育专项、教研专项共4个类别,研究经费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少于0.5万元。
注:科学教育、人工智能教育专项仅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机构工作者申报;教研专项仅限省、州(市)、县(市、区)教育科研机构工作者申报。
二、选题规范
(一)申报重点课题、所有专项课题,必须从《2026年度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指南》(附件2)相应选题方向进行申报,可在指南选题方向范围内,结合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课题名称作适当调整,但不得脱离选题指南提供的选题方向。
(二)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及培育课题申请人可参照重点方向拟定题目申报,也可根据研究兴趣、学术积累及现实问题自拟题目申报。鼓励开展反映云南省教育发展需要或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需遵纪守法,恪守师德师风,具备独立开展科研、组织团队完成研究的能力;单个课题组人数不含负责人不超过9人,所有成员需本人签字同意。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青年课题申请人,不受职称限制,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8月25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8月25日后出生)。
3.申报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培育课题仅限高职(专科)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机构工作者申报。科学教育专项、人工智能教育专项仅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机构工作者申报。教研专项仅限省、州(市)、县(市、区)教育科研机构工作者申报。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每人同年度仅能申报1项本规划课题,且不得参与其他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项课题;
3.目前在研省社科规划教育学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课题(结题证书日期需早于2026年8月25日);
4.不得用已出版、已立项的相近、雷同选题重复申报;
5.课题研究周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6.违规申报后果:已立项课题撤项,追回资助经费,负责人5年内禁止申报省级教育规划课题。
四、申报程序
(一)校内遴选:以学院(部)为单位申报,各单位须在2026年8月16日前,将单位遴选排序后的《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附件3)、《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和《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科技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提交: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由负责人进行系统填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负责人须于2026年8月23日前从“云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eps.ynjy.cn/)使用短信验证登录后,进入“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进行系统填报。
2.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将签字后的《申请书》提交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盖章后反馈。
3.由负责人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请书》全文扫描为一个PDF文档,与PDF版《活页》一并上传至平台。要确保PDF版本的《申请书》和《活页》内容与在线填报的完全一致。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及时传达通知,动员符合条件教师申报,严格初审申报人的职称、年龄、在研课题、师德师风情况,杜绝违规申报;
(二)申报人如实填报全部材料,保证论证翔实、经费预算合理,签字盖章齐全,PDF文件清晰完整;
(三)所有申报材料经学院初审、科研处复核后方可推荐上报,未按时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资格。
附件:
1.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3.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模板(完整版在系统填写).doc
科技处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