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北京北方投资集团干部学院第十三期学员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0 点击量:3289


各单位:
       根据北京北方投资集团《关于北京北方投资集团干部学院第十三期学员推选的通知》(北投院发〔2018〕1号), 为践行集团“高端化、国际化、个性化”的战略思想,加快集团人才培养步伐,拓宽干部国际化视野和现代知识素养,打造高水平管理队伍,现在我校内部公开选拔优秀人员到集团干部学院学习。希望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珍惜此次机会、树立学习意识、积极报名参与。现将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推荐原则
       校内各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
二、时间及培养形式
       1.开班时间:2018年10月17日报到,18日举行开班典礼
       2.培养周期:两周
       3.培养形式:全脱产学习
三、遴选范围
       1.以学校国交部门负责人为主,国交部门骨干工作人员为辅。
       2.新提拔的处级干部且未参加集团干部学院的(名额不占学校推选人数,根据推荐和自荐结果择优选拔)。
四、名额
       2名
五、推荐学员基本条件
       1.认同北投集团的组织文化,热爱教育事业,重视微留学、海外升硕等国际项目,能按照集团统一安排完成好学校的项目指标。
       2.工作认真、思维敏捷,责任心强,组织管理和项目开发能力突出;具有良好协调沟通能力,富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
       3.能创造性地开展微留学、海外升硕等项目,提出优化合理建议,并顺利实施取得良好效果。
       4.推荐的国交部门人员必须在集团所属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六、培训待遇
      集团统一安排食宿及通勤车;原有工资待遇不变,学员按500元补贴于培训期内总计发放。
七、相关要求
      1.培训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相关工作,学习回单位后再安排相应工作。
      2.请推荐单位/自荐人根据上述要求,严格审查资格条件,于2018年10月11日16点前提交推荐人员的个人简历及《北京北方投资集团干部学院培训人员推选人信息表(第十三期)》(见附件1)、《北京北方投资集团培训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并同推选人资质证明(与个人信息采集表上体现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对应)以电子版发至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邮箱。
      3.学校推荐学员,经干部学院审查批准后,方可办理购票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文松       联系电话:68336141(内线2141)
     教师发展中心电子邮箱:hr_s_sh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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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北方投资集团干部学院培训人员推选人信息表(第十三期)
2.北京北方投资集团培训人员信息采集表
3.北京北方投资集团培训人员信息采集表填写规范


人力资源部 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