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5-12-15 点击量:208
昆明城市学院艺术学院关于2025年度“劳动之星”评选公示
根据《昆明城市学院关于评选2025年度“劳动之星”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艺术学院2025年度“劳动之星”评定工作已结束,认为五位同学符合“劳动之星”的标准。
现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4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到报国楼411办公室反馈,逾期不予办理。
举报电话:艺 术 学 院 党 委 书记: 高 翔 15287152158
艺术学院党委纪检 委 员: 陈星瑜 1591241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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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2025年12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