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大学联盟第五期教育科研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4 点击量:2125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大学联盟第五期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2017年5月15日)的有关要求,教育教学部对2017年度立项的教育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范围、原则

2017年度获批的50个项目(见附件1)。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须填写《教育科研课题变更审批表》(见附件2),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送教育教学部,待批准后执行延期,并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无故不按期参加的,视同自动终止研究,将予以撒项。

二、中期检查的方式

采取学校自查和教育教学部审查结合的方式进行。课题组向所在学校分管部门提交《教育科研课题中期检查表》(见附件3),学校组织专家组,逐个听取课题负责人汇报,并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进一步开展研究的意见和建议,填写专家意见表(见附件4)。学校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到教育教学部审查。

三、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1课题的进展情况:包括课题是否按照《大学联盟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研究工作的计划等。

2、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包括教学改革在学校初步推广情况,开展的相关实验情况;初步形成的主要观点,已发表或待发表的论文及著作等。
    3、经费使用情况:提供科研经费对课题研究的支持情况,经费使用明细。
    4、课题组人员、课题研究内容的变动情况。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学校分管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核项目组提交的材料,并上报中期检查工作总结,总结中需包含各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经财务负贵人审核盖章);
    2、课题中期检查材料提交请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中期检查材料清单(附件5)—课题变更审批表(无变动情况的不需提交)--课题中期检查表——项目研究进展报告及阶段性成果--中期检查专家意见表(每位专家填写一份);
    3、完成材料需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nnubskyc@126.com。纸质版由教学科研事务部统一收齐并通过邮寄(快递)上交。
    五、其他说明事项
    1、中期检查是课题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中期检查的结果将存入教育教学部课题管理档案,作为结题的重要依据。教育教学部将对中期检查的结果进行通报。对课题进展情况良好,课题阶段性成果丰硕的课题主持人及其单位给予表扬。对课题进展缓慢,成效差、专家评价差的课题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中期检查的课题将限期整改,直至给予撤项,追回下拨经费,限制今后申报的处理。
    2、对能够成为重点或特殊课题的项目,请学校专家组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研究深度,以及项目成果的推广价值等因素确定,并在中期检查表中明确表态。教育教学部在各项目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组织联盟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结果及时反馈各学校,各学校向重点课题、特殊课题追加项目经费。
    3、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5月14日之前将中期检查材料上交教学科研事务部,逾期后果自负。


附件:
1.大学联盟第五期教育科学研究批准立项情况汇总表
2.教育科研课题变更审批表
3.项目中期检查表
4.专家意见表
5.课题中期检查材料清单

 

 

教学科研事务部

2018年4月24日